公司對二級單位財務主管實行委派制管理
來源:四化建
發布時間:2010-09-01 09:14
公司積極適應企業快速發展對財務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切實強化財務系統管理,提升公司對所屬單位的管控能力。從今年7月開始,公司正式著手實施了對華南分公司、江蘇分公司等17個二級單位財務主管實行輪換委派制管理。為此,公司專門制定下發了管理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公司所委派財務主管是被委派單位會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工作崗位實行每兩年輪換一次。
實行委派制后,財務主管的薪酬不再由所在崗單位統一發放,改為基本薪酬由所在崗單位發放、績效薪金由公司發放。公司對二級單位財務主管以季度為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和綜合考評,年終根據考評結果決定財務主管的績效薪金的發放標準以及職務的調整,以此促進公司財務整體管控能力的提升。
實行委派制后,財務主管的薪酬不再由所在崗單位統一發放,改為基本薪酬由所在崗單位發放、績效薪金由公司發放。公司對二級單位財務主管以季度為單位進行業務考核和綜合考評,年終根據考評結果決定財務主管的績效薪金的發放標準以及職務的調整,以此促進公司財務整體管控能力的提升。